2021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不设全年交易总规模上限
时间 : 2020-11-17
据悉,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2021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称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不设全年交易总规模上限。
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
2020年已获得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的老用户,在重新签订“用户入市承诺书”后,自动获得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凡供用电处于正常状态,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申请入市。煤炭、建材、钢铁、有色四个行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用户均可申请入市。
详情见附件: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pdf